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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辦手機送免費來電答鈴暗藏陷阱!民進黨立委林俊憲27日召開記者會踢爆,知名電信業者台灣之星在民眾申辦門號時,強制搭配贈送來電答鈴加值服務,期滿時消費者如未拒絕,業者就自動續約並收取加值服務費。NCC回應將立案調查,並強調「消費者不拒絕不等於同意,業者也不得擅自續約」,違者可依電信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罰鍰。

林俊憲指出,台灣之星網路門市包括「4G貸款代辦費用自由配單辦門號專案合約」、「入門288型專案合約」及「入門388型專案合約」等多種方案,合約中寫著「立同意書人同意開通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含5首預設答鈴,額外下載費用另計),立即享免費1個月體驗」,也就是說,民眾申辦門號時自動綑綁來電答鈴加值服務。

「電信業者簽約時,常會隨合約免費附贈來電答鈴等加值服務,合約期滿時消費者若沒有拒絕,業者就會自動續約,並收取額外加值服務費。」林俊憲表示,這雖然是常見的銷售手法,但其他電信公司都會讓消費者勾選是否如何跟銀行貸款宜蘭小額借錢選擇免費加值服務,唯獨台灣之星從一開始就不讓消費者選擇,許多用戶甚至在收到帳單後,才發現已續約,被迫繳費。

根據營業規章第11條規定,電信業者在免費加值服務到期前,除了以帳單及簡訊通知外,應再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徵得消費者同意後,才可續約和收費,若違反程序可依電信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罰鍰。林俊憲表示,消費者「沒有主動不同意續約」並不等同「續約」,台灣之星顯然明知故犯,要求NCC即刻裁處。

通傳會簡任技正蔡國棟回應,NCC會立案啟動調查,若查證屬實可開罰並要求台灣之星改正。NCC也提醒,電信業者簽約時通常分為主、附約,主約為購買手機、資費等服務,屬於永久效期,附約則是附贈條款,較保險的方式是簽主約時,不要勾選免費加值服務選項,雖然一般來說,業者仍會贈送,但在續約時,就有義務以電話告知,經消費者同意才可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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